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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消保教育宣传月/以案说险/金融机构应明示贷款利率
日期:2023-10-13 20:29:28 打印

案例描述:王女士最近购买了一套房子,需要贷款,她选择了一家商业银行进行贷款。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,银行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王女士贷款的利率。王女士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贷款申请,并签署了贷款协议。然而,当王女士拿到贷款合同后,发现合同上并未明确标注贷款利率。她联系了银行工作人员,要求银行提供贷款利率。银行工作人员表示,贷款利率已经在贷款协议上明确标注,但王女士并未看到。银行工作人员随后向王女士提供了贷款利率,但王女士认为银行应该在办理贷款时就明确告知贷款利率,而不是事后提供。王女士对银行的做法表示不满,认为银行未明示贷款利率,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她向当地的金融消费投诉机构提出了投诉。

金融消费投诉机构收到投诉后,进行了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确实未明示贷款利率,违反了相关的金融法规。金融消费投诉机构要求银行对此次事件进行整改,并向王女士道歉。

银行方面表示,将对贷款业务流程进行审查,确保今后在办理贷款时,明确告知客户贷款利率,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同时,银行也向王女士表示了歉意,并承诺将加强内部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。最终,王女士对金融消费投诉机构的处理表示满意,她表示,今后在办理金融业务时,将更加关注金融法规,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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